
在西城法院召开的涉不动产登记行政案件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上,法院分享了一起关于房产继承纠纷的案例。刘某为了独占父亲去世后留下的房产,与母亲串通,隐瞒了父亲前妻女儿王某也有继承份额的事实。他们通过私下达成调解协议等手段,将房屋变更登记至刘某一人名下。王某发现后提起诉讼,法院认定刘某与其母亲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利益,判决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。随后,王某凭借法院裁判文书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,最终房屋登记被更正,并注明了三人共有情况。
针对此类事件,西城法院建议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履行合理审慎审查义务,包括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及与申请内容一致等内容进行查验,同时也要完成询问、实地查看、调查等核查工作。此外,加强科技手段的应用,逐步建立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,探索实现司法、公安、民政等部门之间的实时交叉验证,以提高虚假登记防治能力。
对于发现自己名下房产被非法转移或抵押的情况,权利人可先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,这是一种临时性保护措施。在此期间,权利人应尽快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请求确认相关合同无效,之后凭生效裁判文书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。如果认为登记行为本身违法侵权,权利人还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。若发现违法犯罪线索,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或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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